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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稅(動用被繼承人財產篇)

林建智
2025-12-31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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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繼承人過半數:配偶1+長子1
  2. 應繼分過半數:配偶1/3+長子1/3


這項規則是為了避免納稅義務人因故影響到繳納期限,因為逾期繳納稅款,必須再負擔「滯納金」與「滯納利息」;台北國稅局提醒,遺產稅是全體繼承人負連帶清償責任,務必要如期繳納,否則會影響自身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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